本专业旨在培养具备幼儿教育专业知识,能在托幼机构从事保教工作,具有积极的人生态度、健康的心理素质、良好的职业道德,该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幼儿教育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,受到幼儿教育技能的基本训练,具有在托幼机构进行保育、教育的基本能力,能适应幼儿教育事业发展与改革需要,胜任幼儿园的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的高级技能人才。
该专业学生必须掌握的技能:
1、能在教育教学中使用标准普通话。掌握幼儿教育学、幼儿心理学、幼儿园课程的设计与实施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。
2、掌握观察幼儿、分析幼儿的基本能力以及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技能。
3、具有编制具体教育方案和实施方案的初步能力。能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年龄特点,因人施教,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。
4、熟悉国家和地方幼儿教育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;了解幼儿教育理论的发展动态。
5、能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选择、组织与指导游戏活动,因地制宜地为幼儿创设游戏条件,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。
6、能采取合理的教育措施,培养幼儿的良好习惯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。
二、学制
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,学制2+2年。
三、学时分配表(见表一 学时分配表)
表一:学时分配表
序号 |
项 目 |
周 数 |
备 注 |
1 |
入学教育、军训 |
2 |
|
2 |
理论教学 |
99 |
|
3 |
实践教学 |
43 |
|
4 |
毕业教育与就业指导 |
1 |
|
5 |
职业技能鉴定 |
2 |
|
6 |
考 试 |
6 |
|
6 |
假 期 |
55 |
|
合 计 |
208 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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